一、标的基本情况: 标的物为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(西边),位于温岭市万昌中路长天幼儿园西边,土地面积约2.3亩(以现场实际为准)。 二、租赁期限: 租赁期限:8年,自合同签订且土地移交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租期(按公历计算)。 三、标的用途及要求: 1、标的地块不得从事黄、赌、毒、走私、制假、售假等违法活动,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。租赁期内,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,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,承租方搭建的所有设施均需符合有关规定,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,均由承租方承担。 2、租赁期内,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、日常维护。如有损坏,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,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。 3、租赁期内,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、电等一切费用,均由承租方承担,逾期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。 4、租赁期内,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措施,确保安全,以防事故的发生。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全部责任。 5、土地性质:商业用地。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,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因手续无法办理所引起的一切风险,由承租方承担,招租人概不负责,承租方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。 6、在租赁期内,因招租人开发需求、规划调整或政府基建项目等重大政策性原因,出租人应提前六个月告知承租方,并保留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的权力,且不作补偿,相应租赁费按实结算。 四、租金支付方式: 1、租金按年支付,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。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,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。 2、履约保证金:签约合同价的10%,在合同签订前缴纳。 |